夫妻双方均定居加拿大,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
发布时间 : 04-09 09:59 浏览量 : 95
答:夫妻双方现均在加拿大定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内法院可受理离婚诉讼。
在国内登记结婚且加拿大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夫妻任何一方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登记结婚,如加拿大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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