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遗嘱后房子就落定了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立遗嘱,亲人死后房子就是我们的。接下来将由北京知名债权继承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知名债权继承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17_副本


遗嘱是什么?

事实上,它可以理解为处分背后财产的第一步,这是立遗嘱人的意思。但只有意思表示不好,财产不会自动转移,但也必须通过“执行”链接。

步骤如下:

立遗嘱→人去世→(确认遗嘱效力)并办理继承手续→转让房产(或去银行取钱)

无论是房地产转让还是提取存款,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都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或向法院申请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然后将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转让给房屋管理部门或银行提取存款。记住,在办理房产过户或提取存款时,有关单位要的是继承公证书,而不是遗嘱公证书!

有遗嘱不是一定能继承:
一、如果遗嘱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就可以要求按遗嘱继承。
二、如果遗嘱内容和形式不是合法有效,则该遗嘱无效,继承人不可以要求按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立有遗嘱,还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在以上情形中,实践中出现概率最大的是上述第四款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无效遗嘱属于根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遗嘱,因其不具备法律效力,被继承人死亡后自然也不会发生遗嘱继承,遗嘱所涉遗产,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了。

关于遗嘱效力的认定,首先要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次要看遗嘱是否具有无效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具体到您家情况,爷爷奶奶订立的是自书遗嘱,如从形式上看,系爷爷奶奶亲笔书写,签名且注明了年、月、日;爷爷奶奶系完全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具体明确,系爷爷奶奶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本身没有被伪造或篡改的,那么爷爷奶奶的遗嘱就是有效的。否则,一旦被认定无效,那么遗嘱中所涉遗产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还有一种较多的情况是上述第(五)款涉及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未处分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全部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立遗嘱处分了部分遗产,未涉及到遗嘱里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具体到您家,爷爷奶奶除了遗嘱中涉及到的房产之外的财产部分,如果没有再订立遗嘱的,那么其他财产在发生继承时,就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还存在如下特殊情况: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是对其享有的继承权的一种处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即我们通常说的,发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意外情形时,遗嘱中确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就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知名债权继承律师,北京知名债权继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相关资讯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这里是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cache
Processed in 0.009966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