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遗嘱继承律师

  北京有遗嘱继承律师:口头遗嘱订立的条件 口头遗嘱会一直有效吗

  导读:《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订立的条件

  《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此可知,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3、订立口头遗嘱后,遗嘱人的危急情况一直到其去世都没有解除。

  此外,订立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不能是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口头遗嘱会一直有效吗

  口头遗嘱不会一直有效。因为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因此,如果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原则上应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所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口头遗嘱订立的条件 口头遗嘱会一直有效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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