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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作用:遗嘱可以充分体现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说明对财产和其他事物的具体意见。遗嘱的效果到底怎么样,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杨某甲与穆某瑞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穆某丁、穆某戊、穆某己、穆某庚、穆某甲、穆某乙、穆某辛子女共七人。穆某瑞于1997年3月31日去世,穆某辛于2011年9月2日去世。穆某辛与郑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穆某丙、穆某明二子。杨某甲于2019年1月13日因病抢救无效去世。穆某甲、穆某乙、穆某丁、穆某戊、穆某己、穆某庚等人将杨某甲的遗体停放在杨某甲享有居住使用权的东官庄村117号院内北房东首一间直至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5日早11时许杨某甲的遗体被火化后穆某甲等人欲将杨某甲的骨灰盒继续放置在该房间内,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均要求将杨某甲的骨灰予以安葬,不同意继续放置在该房间内,双方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穆某甲一方报警后警察来到现场进行处置,但双方就是否安葬杨某甲的骨灰一事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后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将杨某甲的骨灰盒抱至穆某瑞的墓地,与穆某瑞的骨灰进行了合葬。合葬时杨某甲的侄子杨永海在现场,其出庭陈述称安葬时已按照当地习俗烧纸、上供,合葬时穆某瑞的骨灰在东,杨某甲的骨灰在西。

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主张杨某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明其去世后由孙子穆某丙、穆某明为其办理后事。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提交《遗嘱》一份予以证实,内容为:我今年86岁,在立遗嘱时头脑清醒,为了防止我百年后子女对我的财产问题产生争议,根据《财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立此遗嘱,内容如下:1.在我过世以后,国家及村里发给我的一切款项和补助及房产全部由我的孙子穆某丙、穆某明继承。2.在我过世之后,由两个孙子全权负责我的丧葬和一切后事。3.穆某甲和穆某乙不得干涉。遗嘱下方立遗嘱人处有杨某甲签字字样并按手印,代书人处由田宝华签字,见证人处由梁淑凤、靳彦玲签字,落款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

原告穆某甲、穆某乙、穆某丁、穆某戊、穆某己、穆某庚诉求:1.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将装有杨某甲骨灰的骨灰盒返还给原告;2.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赔偿原告每人精神损失费各一万元;3.诉讼费由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承担。

法院判决: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从我国的社会风俗习惯来看,为死者料理安葬事宜一般均由近亲属完成,时间上通常以及时入土为安为宜,不宜拖延过久。近亲属对安葬事宜有争议的,如死者生前有明确意愿的,应依其意愿安排,死者生前无明确意愿的,应依死者所在地区的一般风俗习惯安排,但上述安排不得违反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

本案中,穆某丙、穆某明作为杨某甲的孙子,与穆某甲、穆某丁、穆某戊、穆某己、穆某庚均系杨某甲的近亲属,杨某甲去世后,穆某丙、穆某明与穆某甲一方均享有办理杨某甲后事、对杨某甲的遗体进行安葬、吊唁的权利。杨某甲去世后,穆某甲一方已将杨某甲的遗体在东官庄村117号院北房东首第一间放置了两天,杨某甲的遗体被火化后,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要求将杨某甲的骨灰予以下葬,穆某甲一方不同意将杨某甲的骨灰予以下葬,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将杨某甲的骨灰盒抱走与穆某瑞的骨灰予以合葬,该行为虽未经与穆某甲一方协商一致,稍有不妥,但该行为符合我国农村及时让死者入土为安的风俗习惯,并未违反公序良俗、一般社会道德及法律规定,亦不会对穆某甲一方日后行使吊唁的权利造成妨碍。且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提交的杨某甲于2012年4月10日所立的遗嘱有相关的证人证言予以佐证,可以证明杨某甲去世后由穆某丙、穆某明为其办理丧葬事宜并不违背杨某甲生前的遗愿。现杨某甲的骨灰已按照本地农村一般习俗与穆某瑞的骨灰进行了合葬,杨某甲已入土为安,故对穆某甲一方要求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返还杨某甲骨灰盒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穆某甲一方未能证明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的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故对穆某甲一方要求郑某某、穆某丙、穆某明赔偿其每人精神损失费一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杨某甲现已去世,本院希望双方作为杨某甲的家属,在相关事宜上的处理上加强沟通,和睦相处,以使杨某甲得到安息。

案件分析:

本案中,杨某甲在去世之前就立下了遗嘱:由孙子穆某丙、穆某明全权负责丧葬和一切后事。遗嘱可以起到尊重逝者遗愿的效果。若自然人生前对其去世后遗体的殡葬仪式、安葬方式及位置等做出过明确的意思表示,或从其行为可推知对其身后事作出过安排,如为自己购买墓地、为配偶购买合葬墓地等,在上述意思表示或安排不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时,应尊重逝者遗愿,优先依照遗愿确定安葬方案。因此,遗嘱可以有效避免因丧葬、继承、财产等纠纷。可以体现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律师建议:

遗嘱的注意事项:

1. 在立遗嘱时,要写明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2. 要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的份额。每个人得到多少钱,或者几间屋子都要列清楚。能详细就详细,可以最大发挥遗嘱的作用,避免纠纷。

3. 写遗嘱的人,只能在遗嘱中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只能按照遗嘱分配属于被继承人那部分的财产,并不能处置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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